自开展“四边三化”行动以来,我县以加快建设县强、民富、景美、人和的“太湖望县、锦绣长兴”为目标,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,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,充分用好“四字诀”,大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矿地利用,狠抓矿产资源向土地资源转型,实现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。
一、用好“引”字诀,强化制度引导
为有序推进全县矿山生态综合治理工作,我县在全面开展四边区域矿山治理的基础上,做到整治范围全覆盖。2013年,县委、县政府结合“四边三化”、“把锦绣写在长兴大地上”等专项行动,制定出台《长兴县矿山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》、《长兴县深入推进废弃矿山治理行动工作方案》、《长兴县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等规范性文件,按照统一规划、分步实施的要求,突出公路、铁路、航道沿线废弃矿山治理为重点,全面推进全县废弃矿山治理,明确用三年时间完成56个废弃矿山治理。通过治理,对裸露山体进行植被重建、生态修复,减少水土流失,促进矿山环境与周边环境的融合,重现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。从根本上改变主要交通干线青山白化、山体破碎的状况,消除地质灾害隐患,恢复被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,盘活被压占与破坏的土地资源,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。
二、用好“严”字诀,强化组织保障
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,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指挥长的矿山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,并把废弃矿山治理纳入乡镇(街道、园区)和相关部门的年度“三比一讲”综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。按照“国土实施、乡镇参与、部门配合”的工作原则,部门和乡镇(街道、园区)各司其职,分工协作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,促进废弃矿山治理常态化、长效化。县国土资源局成立矿山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小组,进一步加强力量,切实做好面上指导工作。相关乡镇(街道、园区)针对每个治理项目成立专门由一名班子领导、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一名国土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。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,主要领导负总责,切实强化责任,落实人员,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。抽调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,成立四个项目推进小组,围绕重点项目、重点地段、进度质量,强化日常督促检查,对工程进行定期通报。同时,做到所有项目规范运作,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制、项目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。
三、用好“分”字诀,强化分类指导
在矿山治理的实施过程中,我县按照“宜林则林、宜耕则耕、宜工则工、宜景则景”的原则,对全县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、合理部署。因地制宜,采用三种治理形式,即宜林则林生态复绿、宜耕则耕矿地复垦综合利和宜建则建平台建设,做到结合实际、分类实施、务求实效。一是高速、高铁等重要节点可视范围内采用生态复绿治理形式。生态复绿是矿山治理的主要形式,李家巷镇鑫茂废弃矿山作为第一个启动的治理矿山,总复绿面积14.38万m2,治理费用1143万元,一期12.38万m2已顺利完成,并通过专家验收,成为2013年长兴“四边三化”工作的亮点之一,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。二是废弃矿山治理与建设用地保障相结合。22个矿地利用项目全部完成累计可开拓用地空间5590亩,其中和平镇丰源矿通过治理,一期整出200亩土地,成为蓄电池产业拓展的基地。三是考虑区位条件,综合边坡复绿和矿地利用共同推进。夹浦油平坞废弃矿山位于长水公路可视范围,区位条件较好,项目按照“场地整平、边坡绿化”要求实施,已腾出用地空间120亩,边坡绿化3万m2正有序推进。
四、用好“治”字诀,强化整治成效
2013年,我县以“四边三化”矿山治理计划为重点,结合和平、吕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、“把锦绣写在长兴大地上”十五个专项行动、“让长兴的水秀起来”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,充分运用三项举措,强势推进治理工作。一是运用倒逼措施,针对每个治理项目的特点,限定治理时间,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,确保按时完成治理进度。二是实施鼓励措施。县政府根据平台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、平整面积等因素,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有关责任乡镇(街道、园区)进行鼓励。三是建立考核措施。将有关乡镇(街道、园区)在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工作中的政策处理、工程配合、推进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,纳入县政府对乡镇(街道、园区)的年度综合考核,形成一套较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。2013年至2014年2月底56个项目已启动43个,投入资金1.95亿元,完成19座治理任务,复垦新增耕地210亩,生态复绿4860亩。同时,扎实推进矿地资源“二次开发”,平整腾出工业用地1350亩,入驻企业9家。2014年,计划完成15座废弃矿山治理,复绿面积1479亩以上,同时,进一步加强上海鑫茂矿等4家省市级治理项目的日常养护管理,对枯死植被及时进行补种、补喷,巩固提升治理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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